关于2016-2017学年寒假安排的通知
集团各单位:
根据校历和学校工作部署,决定2016-2017学年寒假安排如下:
一、员工假期为2017年1月16日(星期一)至2月19日(星期日),2月20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二、教职工假期为2017年1月19日(星期四)至2月15日(星期三),2月16日(星期四)正式上班。
三、寒假春节期间,学校各单位要按照《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》(校办函〔2016〕11号)要求,切实做好本单位各项安全工作。后勤部门要确保寒假期间水、电、暖等的正常运行。
四、春节来临,学校各单位要主动做好对本单位困难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,尽可能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共同营造欢乐、祥和的节日氛围。
五、放假期间实行学校 、部门二级值班制度。各单位要按照学校《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规定的工作日上班时间安排值班,处理日常事务和各类突发事件;公休日、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夜间由学校总值班室(电话:6010290)统一值班,负责协调处理各类突发事件;明向校区区管委会负责安排明向校区的值班。明向校区封闭管理期间(即1月20日—2月13日),入驻明向校区的各学院(除轻纺、艺术学院外)在老校区留守处安排值班。
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寒假值班工作,做好值班安排,单位领导要亲自带班,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值班。
党委办公室 董事长办公室
2017年1月13日